對別人的事,通常我們比較容易「拎得起,放得低」。
「拎得起」者,我們容易投入故事,投放感情,亦可不太需要計較後果的作出「如果係我」的種種設想;「放得低」者,我們亦容易抽離,看夠討論夠拍拍屁股便抽身,因為那畢竟是別人的事,或只是一個話題。
像最近的「巴士大叔」事件,作為旁觀者,我們討論得十分高興,「係我就打佢」「向司機投訴啦」「四眼仔太廢」「阿叔正燥狂病」等議論比比皆是,我們投入到將精句掛在口邊,甚至修改短片,以新角度將事件再炒作。但即使傳媒連事件各主角都追訪過都好,事件總有冷卻的一天,而我們亦會淡忘事件,繼續自己的生活,或愉快地投入另一個潮流話題上。
像十七年前的六四事件,我們投入過學生爭取民主的熱情,有過百萬人一起大遊行的義憤,共歷過六四屠城的震憾。事件過後,見證過事件的旁觀者的我們,繼續搵錢繼續過活,繼續煩日常生活的大小事。
身外事,身外情,要投入就投入,要離開就離開,沒有太多情感牽絆。過多幾個月,我們不會再為巴士大叔事件有感覺,正如六四過了十七年,普遍港人亦不會再有激動情緒。
然而,日後每當我們坐在巴士上,見到有人大聲講電話,或在電視上見到林尚義,或提到「有壓力」「未解決」「渣手」等詞語,都會不其然想起巴士大叔事件;同樣,當我們談起數字如「89」,「64」,談起天安門,談起中國民主,談起民運,都會想到十七年前六四事件前後的整個學生運動。
就算矢志要做一個快活無憂的人,即使我們選擇不帶走當年當日投放過了的各式情感,都會不自覺地帶走了當時的情景和記憶。有些事情不是改動一下文字便可以消失,有些事情也不是數字可以反映的,平素冷漠的香港人,真的甚麼都會忘記嗎?即使背負不了一塊沉重的紀念碑,很多人心中可是帶著一些行李的。
帶走傷感 帶不走哭得轉紅了的燈
記憶隨身 延續欠你的戲份
帶走開心 卻帶不走拖手時的體溫
微暖質感 留在臉上還未吻
給一分鐘我靜靜回味
將一生一世翻天覆地
明日已被今天處死
淚存在原為反映天理
這一分鐘我站在何地
怎麼竟跟你活在一起
緣是鏡中花 留在鏡中死
原諒我不記得忘記
帶走身影 帶不走裝飾你曈孔的星
放手無聲 沉默也等於約定
帶走心境 卻帶不走分手時的風景
雲過天清 忘掉我們曾盡興
當這一雙腳慢慢離地
拈不走一瞬羨慕妒忌
誰又記得起 誰被我歡喜
延續到下一世的你
誰又帶得走 一塊紀念碑
心中掛著甚麼行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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